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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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大专学生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2025学年大专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二、评审对象

2023级(含WZ2021级)、2024级、2025级大专在籍在校学生

三、名额分配


数智工程学院

工程机械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

建筑工业学院

新能源装备学院

一等国家助学金

238

271

112

52

135

二等国家助学金

76

85

37

15

43

三等国家助学金

324

361

155

65

184

四、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线下提交相关材料存档,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申报审批;

2、申请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书面申请书(约200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自律承诺书、1—3张其他佐证材料。

(二)学院初评

学院需参照有关制度,按照分配名额、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0月22日前上报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三)学校审核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二级学院提报的名材料及评选环节合规性进行审查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评审结果将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把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评审结果须按要求公示。

(二)各学院须确保特殊群体得到保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较高档次资助。

(三)如有任何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处于杨 ,联系电话0731—85251028(接听时间为工作日)。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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