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23﹞11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高二及以上年级的全日制中专学生
二、名额分配
我校2025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为1名。其中高二、高三年级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进行校级答辩。原则上,所在专业人数不足20人的不予考虑。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校应当优先推荐在地市级及以上技能大赛等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表现特别突出”情况详见教财﹝2023﹞11号。
四、评审流程
(一)宣传发动
各班级应通过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国家奖学金申请要求、材料和流程,确保学生熟知政策内容。
(二)学生申请
1.申请方式:国家奖学金为线下申报
2.申请材料:申请审批表(附件1)、书面申请书(约300字)、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奖学金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其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请同学们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相关荣誉证书的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三)学院评审
各二级学院根据《办法》要求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公示等工作。各学院评审工作要求在2025年9月22日前,提出本院中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将评审材料报送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校级评审工作要求在9月25日前完成。最终评审名单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报送要求
1.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院审查,并出具加盖学院公章的审查证明。
2.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把评审标准,严格评审程序,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评审细则向学生公布,评审结果须按要求公示。
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5日
附件2 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学生情况一览表.xlsx
教财〔2023〕11号教育部_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_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pdf
